醒非_少年无端iphone6

all俏,不逆,cp杂食,无洁癖。懒癌晚期,不治了,懒。

纹我

嘎龙,不逆

可能有后续吧,复健中

最近很是肾亏



“小郑老板,昨晚挺刺激啊。”

郑云龙接过水,不大自然地清清嗓子,没有接话。

是挺刺激的。

阿云嘎在床上总有点疯劲儿,好像要把他拆吃入腹似的,不过好在这样的程度,对他而言不算什么。

甚至有一点沉迷。

他是喜欢被弄痛的,不论尖锐或者迟钝,痛苦能让他感到清醒,让他从日复一日的枯燥中解脱出来,甚至比性还要赋予他更多的快感。

 

阿云嘎原本是他的一位客人,在他脱下衣服的那一刻就引来郑云龙的侧目,别误会,阿云嘎只是想要郑云龙,帮自己完成一幅纹身。

是鹰的图案,每一片羽毛都尖锐地张开,占据了他整个背部,垂下的翅羽落在腰间。

郑云龙一瞬间有些恍惚,他看到了什么,面前这个男人,好像就是这只鹰的化身。他的身体被肌肉包裹着,流畅且优美,还有鹰一样锐利的眼神。

“图太大了,一次做不完。”

“我多来几次。”他好像生怕郑云龙拒绝,又补充道:“很近的,不麻烦。”

郑云龙眨眨眼,你误会了,是我觉得麻烦。不过阿云嘎已经这么说了,他也不好拒绝,点一点头,就重新去做转印的图纸。

阿云嘎趴下来,整片后背袒露着,他等的无聊,歪着头问郑云龙:“老板,疼不疼呀?”

“可以麻醉,外敷。”

“不用不用,我们草原上的男子汉,怎么可以用麻药。”

郑云龙终于把注意分给他一些,阿云嘎的脸确实生的和普通人不一样,过分好看了,高鼻深目,有几分他上学时每日临摹的石膏像。

“不是混血?”郑云龙有些惋惜的想,难怪觉得有点眼熟呢。

“不是,中国人,蒙古族的,我叫阿云嘎,就是雷电的意思,老板,你叫什么名字?”

“郑云龙。”

光线不太好,郑云龙又打开了阿云嘎头顶的射灯,白惨惨的照下来,阿云嘎的后背在灯光下,几乎透出大理石一般的色泽。他把转印好的图纸贴在阿云嘎身后,又到一旁装针,震动的声音嗡嗡响了两声,他一回头,阿云嘎眼都不眨地盯着他。

似乎没料到他突然转身,阿云嘎脸上的笑有些僵硬,干巴巴地提了提嘴角,又问:“老板,疼不疼啊?”

郑云龙在调撞针,往自己手臂上打了两道,才拆了新的针头换上去。

“不疼。”

阿云嘎哪里见过这样的操作,咽了咽口水,来都来了,临场退缩,那就确实不太男人了。郑云龙站到他背后,又问了一遍,确定吗,开始了就不能反悔了。

“确定。”他又点了点头,像是在给自己打气。

“哎呀!”背上猛地一凉,阿云嘎整个人都绷紧了弹了一下,郑云龙赶紧退了一步,皱着眉盯着他看。

“消毒。”

阿云嘎有些不好意思地干笑两声,重新趴回去,郑云龙的手指重新搭在他的皮肤上。

“别乱动。”

阿云嘎答应了,他看不到背后,也不知道郑云龙什么时候下针,心里忐忑的很。郑云龙的手指在他背上勾画,选好合适的落针点,手里的纹身枪就扎了下去。

疼确实是疼的,更多的是高速震动带来的麻痹感,只有在勾线的时候会有刀尖划过的错觉。阿云嘎想,他手上握着尖刀啊,那一定要破开我的胸膛,看一看我为你跳动的心脏。

他突然觉得渴,于是决定讨一杯水喝,郑云龙把被子递到他面前,还插了一根吸管。阿云嘎一口气喝了大半杯,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
“笑什么。”

“我的家乡有一句话,叫做坚持到最后的人,才能够喝到金碗中的水。”

郑云龙也笑起来,他看了一眼阿云嘎背部还没有上色的大片图案,语带调侃:“那你可能要坚持很久。”

阿云嘎眯起眼,舔了舔嘴唇。

 

 

“在我的家乡,都要纹上这个图腾,代表他已经是一个成年人,可以上战场了。”

“当兵不能纹身。”

阿云嘎被梗了一下,然后听到郑云龙的笑声,自己也跟着笑起来,然后点点头,说:“对,不能当兵,那就是可以娶媳妇了。”

“哦,要结婚了。”

阿云嘎不知怎么就听出郑云龙语气里一点失落,急忙说道:“没有,单身!”

“你别动!”

郑云龙赶紧一把按住他,整个手掌都贴在他背部的肌肉上,右手的针还在空震,他擦了点乳膏上去抹开图案,幸好没有走歪。

“你不要再动了,要是弄花了,娶不到媳妇我可不负责。”

阿云嘎再一次趴回去,心想你必须得负责。

“你的家乡每个人都要纹这个?”郑云龙描完了线,开始调色,这图案过于复杂,如果不是阿云嘎坚持,他其实并不是很想做。

他做生意做的不甚上心,大多时候都给年轻人纹一点漂亮的小图标,夏天的时候很流行一个标记,他做了好多个,一支箭穿过圆圈组成一个大大的A字。

纹身还是有一点痛,起先像被蚊虫叮咬,然后震动会让皮肤麻痹,渐渐的,会爱上这样的疼痛,看着图案一点点成型,好像一部分的自己被暴露出来,永远的刻印在皮肤上。

郑云龙没有事做的时候,会在自己的手臂上调试撞针,针头的深浅决定伤疤褪去后画面的成色。太浅,结痂后颜色流失,太深,又不够鲜亮,他总在尝试,如何精准的刺破皮肤,赋予它新的意义。

痛苦代表的是新生。

阿云嘎显然没有享受到新生的快乐,郑云龙开始上色了,这是个漫长的过程,撞针要精准的刺破每一片皮肤,把针头带着的颜料扎进去,永久地留在皮层下方。他在开始之前,会反复确认,是不是要做,不能后悔,纹身是一辈子的东西,洗掉也是一片疤痕。

机械的震动声成了此时呼吸之外唯一的声音,阿云嘎偏了偏头,看着郑云龙的侧脸。纹身师低着头,专注地凝视他的皮肤,手指正在上面作画。这算是用血肉在描绘了吧。纹身针每秒大约三百次,他每一笔落下,都在他的皮肤上留下一道伤口,一点颜色。

“疼吗?”

他又加深了一次轮廓线,这时候的疼痛是最尖锐的,阿云嘎的肌肉紧绷,虽然不影响下针,但是起伏的轮廓还是加大了推线的难度。

阿云嘎慢慢地哼了一声,承认了。

“有一点。”

郑云龙既然主动找他说话,阿云嘎就彻底放下了矜持,郑云龙的态度说不上懒散还是冷淡,让他不敢贸然搭话。

“老板,你平时忙不忙呀?”不忙的话,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咖啡吗?

“嗯?”郑云龙很认真地回忆了一下,他的客源不多,或许因为他总是随心所欲地做生意,总显得冷冷清清。

“看心情吧。”

这个答案让阿云嘎心里又没底了,好还是不好?于是他清了清嗓子,又说,老板,有点疼,慢一点吧。

“都一样的。”

郑云龙虽然这样说,动作却放慢了些,阿云嘎又想不出话来了,他不是擅长言谈的人,更不擅长甜言蜜语地调情,但是难得独处的机会,他不想就这么浪费。

“我给你讲讲我家乡的故事吧。”

郑云龙露出一点感兴趣的神情,他对阿云嘎的家族怀有好奇,这么大的图腾,是作为成年的考验吗?以前纹身是很疼的事,全部都是用手握着针,一针一阵刺出来的。没有机器调整深浅,每一针都刺破血肉,然后诞生出勋章。

“当有了心爱的人,就会在身上纹一个图案,代表从此不分离,他将融入我的血肉我的生命,至死不渝。”

“很浪漫。”

阿云嘎听出他话里的敷衍,又说道:“在我的家乡,每个人身上,都有这样一个纹身,由最亲近的人执笔完成。”

郑云龙看了看自己的手,没有说话。

“勇士用鲜血和疼痛装饰自己,伤疤是他们的战利品,我们每年摔跤比赛的时候,会选出最勇猛的战士,为他纹上一片鹰羽。”

郑云龙看了看他满背的图案,笑了一声。

“你回去之后,就会是最勇猛的战士了。”他擦掉药膏,看了看剩余的面积,关了针。“今天就到这吧,回去不要碰水,下次再来。”

“他会带着这份荣耀,献给他的爱人。”

阿云嘎望着他,郑云龙被他炙热的眼神盯得一退,下意识回避。他并没有感觉生气,或者屈辱,甚至满脑子都是阿云嘎深邃的眉眼,在他的目光下无处可逃。

“每一片羽毛,都是你赋予我的荣耀。”

 

郑云龙的嘴唇是凉的,因为干燥还有一点粗糙的死皮,阿云嘎诱导他张开双唇迎接自己,他尝到渴盼已久的津液。

他是血肉里开出来的花,连触碰都让人觉得疼痛。阿云嘎下意识抓紧他的手臂,郑云龙没有挣扎,没有推开他。

阿云嘎又往前跨了一步,郑云龙被抵在床边,重心不稳晃了两下跌坐下去,他回握住阿云嘎的手臂,两个人都摔在狭窄的操作床上。郑云龙整个后背都撞在墙上,忍不住吸了口气,双腿紧紧一并卡住了阿云嘎的大腿。他很快意识到自己姿势的不妙,手肘撑在阿云嘎胸口,喘着气和他对视。

他的眼睛蓄满了水,成为一条流淌过他身体的河。

 

我喝到金碗中的水了。


评论(16)

热度(305)

  1. 共4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